关于印发《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时间:( 2008-3-25 ) 点击:91

关于印发《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运管处(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指示精神,切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市运管处制定了《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1.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统计表

3.取缔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4.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道路运输 安全生产 方案 通知                       

  临沂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2008311日印发                  

  共印35 

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好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7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治理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各项措施,狠抓隐患整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重点和主要工作

(一)行业安全生产

1、重点: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安全管理薄弱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

2、内容:

一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兑现情况;取得合法证照情况;公司化改造和公车公营情况;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等。

二是驾驶员管理情况。驾驶员聘用和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对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对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三是运输车辆管理情况。车辆技术等级情况;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车辆年审等情况。

(二)办公区域安全生产

   1、重点:办公区等公众聚集场所。

   2、内容:保安队管理情况;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和管理情况;停车场管理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防雷设施检测情况;以前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消防、防雷、食品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以上各项内容的落实情况,由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按规定报市运管处安全科。

三、排查治理活动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采取企业单位自查,各级运管部门进行检查,市运管处组织对各县区督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底前):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按照各级政府、市局和市运管处的要求,各县(区)运管机构和处属各单位、运输企业全面部署本地、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印发《实施方案》。

   2、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在用和在建基础设施隐患(省厅〔2008〕鲁交运安函2号部署),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3、针对冬春季节煤电油运紧张、春运高峰、恶劣天气等因素,认真做好旅客运输、电煤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

   第二阶段(4月至7月):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县(区)运管机构、处属各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特别是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

3、认真检查各单位建立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实用性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8月至9月上旬):围绕夏季和“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2、以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确保夏季“四防”(防酷暑、防台风、防暴雨、防大雾)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道路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第四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车船技术状况和从业人员资格关,特别要加强包车、旅游客运和游船的安全管理。

2、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各县(区)运管机构、处属各单位、运输企业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黄金周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入查找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单位认真整改,确保黄金周运输安全。

   第五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排查冬季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易发事故的隐患,严格落实防风、防火、防雾、防滑、防碰撞等各项防范措施。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管理机构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确保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运管处成立处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处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安全科。各县(区)运管机构和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各级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运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特别是各道路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顺利开展。

(三)务求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抓细、抓实。对工作不认真、消极散漫的和不配合活动开展的单位和个人,推诿扯皮,不及时消除隐患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期间,各县(区)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在每个阶段要组织领导同志带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检查组,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搞好信息报送

各县(区)运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局属各单位、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调度和统计,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及时上报。自3月开始,各县(区)运管机构、处属各单位和市直各企业负责本辖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的调度,并于每月21日前将报表、文字说明和调度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企业自查自改和政府、部门查改情况;取得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报市运管处安全科。

联系电话(传真):8126033 

邮箱:mingylau@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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