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沂市运管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处机关各科室、四站一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印发〈临沂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责任分工要求,结合运管工作实际,市运管处制定了《临沂市运管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道路运输 文明城市创建 通知
临沂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25份
临沂市运管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临沂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要求,为全面推进临沂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运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道路运输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创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道路运输环境,围绕创城主题,落实创城机制,最终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按照临沂市交通局《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责任分工要求,我处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提高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道路运输从业者的整体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展本单位工作场所和公共客运站场卫生环境整治,突出旅客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塑造行业文明形象和城市形象。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临沂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意义重大,各科室、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运管处成立临沂市运管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局副局长、市运管处主任公永进同志任组长,解永生、张红光、于青山、徐国庆、朱卫军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四站一中心负责人以及驻城各客运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办公室,齐元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文明创建工作联络员。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文明城市创建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标准,实行目标管理。按照临沂市交通局《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责任分工要求,对创建实行目标管理。长途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和客运市场秩序与管理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长途客运站要达到:“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排队购票,秩序良好,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便捷;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便捷;在醒目位置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的要求,此项工作由驻城各客运站负责落实,市运管处客运科负责督导,其他科室单位配合。客运市场秩序要达到:“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车辆停靠安全规范”的标准,此项工作由市运管处市场监管办负责落实,其他科室单位配合。各项工作要确保在5月底达到创城要求。
(三)开展定期督导,确保任务落实。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实施检查督办,组织工作督查,开展工作点评,开展经常性的和不间断的检查,对工作滞后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到人。市运管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召开会议,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检查小组深入道路运输公共场所检查,检查情况作为考察干部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好的落实。